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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格式)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
一、本申报书由拟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填写,内容须与网络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本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三、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一律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四、提交申报书时应提供反映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开展科普工作的图片或视频等。 五、填写申报书应注意以下内容: 1.“拟申报类型”:按照《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二条所列类型填写。A.场馆类,B.社会公共场所类,C.科研院所类,D.生产设施类,E.其他类。 2.“基本科普信息”中“专职科普人数”指单位内专门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数量,“兼职科普人数”指单位内兼职或能够临时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数量;“科普志愿者人数”指经常到单位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单位外人员数量,“其他上级单位”是主管单位以外的相关业务指导部门。 3.“单位简介”:面向社会公众对象,以通俗易懂的文字简要介绍本单位。 4.“科普工作简介”:请简要介绍申报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情况,包括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主要形式、内容、规模、效果及开放制度等基本情况。 5.“科普工作保障条件”:请申报单位按照《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四条内容,说明申报单位为开展科普活动所提供的场所、设施、人员、经费、制度等保障条件和措施。 6.“已命名情况”:请说明申报单位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的称号、命名单位和命名时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图片等)。 7.“科普发展规划”:请从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角度,简要说明申报单位未来三年的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应的保障条件或措施。 8.“其他相关材料”:请详细列出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目录清单,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科普工作制度、单位标识、单位宣传片、场地展示图、特色活动照片、视频、数字化虚拟参观等材料,便于公众更好了解基地。
注:本申报表内容由在线申报自动填充生成,自制无效,请确保与在线申报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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